【解放区与国统区的币制改革】(14分)
材料一
随着解放区的合并和扩大,中国共产党着手进行银行合并和金融统一的工作。在解放战争初期,西北农民银行与陕甘宁边区银行合署办公,统一以西北农民银行币为本位币。之后晋察冀边区银行又与冀南银行合并为华北银行,以冀南币为华北解放区的本位币。1946年,晋冀鲁豫解放区发布了《晋冀鲁豫边区法币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晋冀鲁豫中央局关于平稳物价巩固本币的指示》,禁止法币在解放区流通和私下买卖,实行进出口结汇和供汇制度,由银行管理和经营法币及外汇。1948年12月1日,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银行、北海银行、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的基础上成立,发行人民银行流通券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人民币与各边区货币的固定比价,促进了各解放区货币的混合流通。
——摘编自刘荣琴、何家伟《同源共流: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的缘起与实践》
材料二
1948年8月,国民政府开始发行金圆券。以总统名义颁布的《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》规定:以金圆为本位币,限期收兑法币及人民所有黄金、白银、银币、外国币券,逾期任何人不得持有。国民政府还颁布《金圆券发行办法》,规定每元金圆券的含金量为0.22217克。然而,金圆券并不能兑现,又无发行限制,不久,市面上就出现了面额为500万元一张的金圆券,相当于一张面值15万亿法币的钞。这时候,官僚资本家和部分巨商却忙于搬运收兑的金银去台湾。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位参与平抑物价工作的干部指出,国民党反动派政府放任美货倾销侵占中国市场,以致对外贸易入超日益增加;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集团,不但不平稳物价,反而带头投机囤积,以便从中猎取巨额利润。种种因素交织,最终使金圆券与国民党反动派的罪恶统治,一同被送入坟墓。
——摘编自成圣树、金祖钧《从民国时期的三次币制变革看当时的通货膨胀》 (1)根据材料一、二并结合所学知识,说明这一时期解放区和国统区推行新币制的共同背景。(6分)
(2)根据材料一、二并结合所学知识,概括国统区发行
“金圆券
”的恶果,并分析国共两党推行新币制一成一败的根源。(8分) |